鬼祟出門買醉? 陶喆告《自由》敗訴 - 陶喆 DavidTa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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鬼祟出門買醉? 陶喆告《自由》敗訴

社會中心/台北報導

《自由時報》99年報導藝人陶喆「鬼祟出門買醉」、「沾酒狀況多」等內容,陶喆不滿提
告,求償200萬元。一審判決陶喆敗訴,台灣高等法院17日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,全案可
上訴。

▲陶喆(左)告自由時報敗訴。(圖為資料照片,記者賴郁泰攝)

判決指出,陶喆認為自由時報於99年5月間報導他「鬼祟出門買醉」、「才子多情,近年
曾與…鬧出緋聞」等內容的文章侵害他的名譽,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200萬元。自由時報
則認為,陶喆為公眾人物,且報導均有照片佐證。

一審法官認為,陶喆確實曾因喝酒及男女交往情形而被不同媒體報導,自由時報的報導屬
綜合相關報導後所作客觀推論意見性的陳述,報導也有憑據,是就可受公評的事實作評論
,無真實惡意,判決陶喆敗訴。


原文網址: 鬼祟出門買醉? 陶喆告《自由》敗訴 | ETtoday影劇新聞
| ETtoday 新聞雲 http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120417/39792.htm#ixzz1sIdQ54QH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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