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創法(黃牛法案)修法摘要 - 五月天 Mayda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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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就《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》黃牛法案相關的修法 朝野協商完畢了!!

距離天團回來我們家鄉應該也是年底開唱了,屆時法案三讀後,至少母法修完,實行檢舉
還有子法要繼續努力,期待能替迷妹更往前一步解決黃牛亂象。

也希望讓各位迷妹能得知目前黃牛法案修法進度,有迷妹親友的也請轉知~

本次朝野協商結果摘要如下:
☑第10條之一:確立黃牛不法行徑之罰則,納入立委吳思瑤版本條文,檢舉制度確定入法
,文化部未來將建立黃牛檢舉制度,鼓勵民間積極檢舉。

確立罰則為:
1. 按票券張數,採票券價格十倍至五十倍之罰鍰。
2. 以不正當方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,損害購票公平性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或科或併
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
→立委吳思瑤的版本確定入法,請迷妹日後踴躍檢舉!鼓勵黃牛受害者積極檢舉,並將罰
鍰提繳部分金額挹注到文化發展基金,為本就缺乏財源的文化發展基金納入新活水,還可
以拿來做為提供民眾檢舉違法行為的獎金、鼓勵執法單位積極取締黃牛的工作獎勵金,可
謂是一魚多吃。
讓民眾成為政府的助力,檢舉還能賺獎勵,不要讓黃牛繼續猖狂。

由於藝文票券的黃牛不法行徑,有地下金流與不易稽查的問題,立委吳思瑤參照了《公平
交易法》、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相關條文,明確規範文化部應建立具體檢舉與獎勵
規範,深獲文化部史哲部長贊同,也納入了本次修法。

☑第12條:授權文化部可對「協助推動藝文票券正常流通及維護市場秩序」給予協助、獎
勵或補助。

→為了抵制不正當票券販售行為,同步考慮業者推動「實名制售票」的難處與成本,立委
吳思瑤提出的鼓勵業者推動「實名制售票」、建置藝文票券交易平台等改革現行購票流程
,亦獲文化部史哲部長認同,也納入本次修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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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l Comments

Oscar avatarOscar2023-05-06
Kumar avatarKumar2023-05-08
推!
Anthony avatarAnthony2023-05-10
幾個問題,罰鍰→行政罰
Dorothy avatarDorothy2023-05-12
再來,何謂「不正當方式」致「損害購票公平性」
希望立法意旨可以說得更清楚
Ethan avatarEthan2023-05-11
黃牛的獲利如今都已經發展成跨國娛樂公司 在拓元已經變
成讓黃牛更方便掃票的情況下 希望都能嚴肅看待
Megan avatarMegan2023-05-13
另外第一個罰則的構成要件是?一個行政罰,一個刑罰
Faithe avatarFaithe2023-05-11
這些都應該在文創法子法規範吧,哪有人在母法寫那麼清楚
Andy avatarAndy2023-05-13
母法的立法理由應該要寫清楚 不然沒有意義 適用困難
Ina avatarIna2023-05-11
畢竟很多法律都只有母法就沒後續了
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23-05-13
我覺得最佳的方法還是實名制 但是太少藝人會這樣做
雖然實名制可能還是有漏洞 但是相對性的票會好買很多
Thomas avatarThomas2023-05-11
買個票還要拿出身分證實名一下~不推~太不自由民主惹~
*.*
Necoo avatarNecoo2023-05-13
檢舉人要能夠舉證檢舉 [以不正當方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]
感覺有點困難。
Edith avatarEdith2023-05-11
要全實名制確實限制性太高,票卷售出後會有流通也是正常
的,或許可以鼓勵或建置相關原價轉讓平台,有正常的平台
管道,多少也是對黃牛有抑制效果。感謝年年都有幻獸平台
Caitlin avatarCaitlin2023-05-13
總算是個開始
Hedy avatarHedy2023-05-11
國外的平台一樣罰不到